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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生了老公的孩子,还上门索要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CCTV今日说法 Author 今日说法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脱轨的火车能复位

可老公出轨生的孩子怎么办?

第三者带着孩子找上了门

索要高额抚养费

这个要求太无理

我能拒绝吗?



李 琳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Q1

你好!我想咨询有关婚姻的问题。我老公和小三非婚生子,小三来我家里打闹,索要每月12000的抚养费,还有孩子教育费,以后的旅游费还有电子产品费用。我该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答:


你好!非常同情你的遭遇。“第三者”的打闹行为对你们的婚姻关系以及你的工作生活造成困扰的,你可以报警处理。但你的丈夫应当承担抚养小孩的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你丈夫必须承担非婚生子的抚养费。对方要求12000元抚养费,数额是否恰当,需要根据你丈夫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Q2

你好,老婆想退婚,就待在娘家一直不回家,我们举办婚礼了但是还没有登记,为了结这个婚我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突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整个家庭很崩溃!我们一家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答:


你好!由于你们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并非法律上的夫妻。如果有支付女方彩礼的,可以要求返还。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于你们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因此尚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原则,如果你的未婚妻不同意结婚登记,你们无法结为夫妻 。


关于婚姻缔结期间你们家的支出,一般可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另一部分是筹办婚礼的支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考虑到你们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如果有支付彩礼,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女方拒绝返还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筹办婚礼期间的其他支出如婚礼仪式花费、酒席开支等,因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可能难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Q3

我在微信用2000元买了一只狗,包健康的,但给我的狗是穿着衣服的,回家脱衣服一看,狗却有一大块皮肤病,带狗去给医生看,医生说不一定能治好,但是卖狗的人一直拖延不处理,还说可以委托他们转卖,难道我的消费权益就要不回来了吗?我要退换狗,微信聊天记录也都在,我可以维权吗?


答:


你好!你当然可以维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是宠物店等商品经营者,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3倍的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


你通过微信与卖家达成买卖交易的合意且支付了货款,买了小狗,你与对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你在向卖家支付货款后,卖家理应向你及时交付健康的宠物狗,但是卖家交付的狗在贩卖时就已患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对方交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小狗,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治疗费用,或者选择退货并且赔偿您的损失(如您花费的治疗费用、邮费、饲养费等)。


如果对方属于宠物商店等商家,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由于经营者将有皮肤病的小狗充作健康的小狗售卖,具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考虑到维权成本问题,建议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要求进行调解或者向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进行处理。当然,您也可以选择职责向法院进行起诉。



Q4

结婚七年,孩子6岁,男方在外地上班,女方觉得感情淡薄,想离婚可以吗?


答:


夫妻结婚七年,小孩尚且年幼,可能由于男方外地工作,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等原因造成的夫妻感情淡漠,有离婚的念头。但婚姻不易,当婚姻关系出现裂痕,陷入危机,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


如果女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可考虑与对方协议离婚,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虽然男方在外地工作,但是根据你的描述可能不属于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因此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在第一次起诉时,可能较难获得法院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则可能被判决离婚。



Q5

我家全款买了一套回迁房(已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假如原房主和妻子过世,其子女有权利要回房子么?


答:


你好!如果回迁房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原房主及其家人无权要求你们返还房屋。但是如果属于不能交易的回迁房,则存在一定风险。


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被拆迁人的房屋及附随土地后,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因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不同,回迁房的性质差别很大,购买回迁房的风险亦有所不同。判断回迁房能否买卖的要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房屋是否已经成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该房屋性质是否允许其转让。很多回迁房不属于商品房,比如属于限制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城中村改造的农民回迁安置房等等,相关政策可能限制其买卖,无法在市场上进行正常交易。要弄清这套回迁房性质是否够转让,需要具体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图片来源网络)


如果你购买房屋属于能够合法转让的回迁房,那么你们可进行房屋变更登记,就不存在要返还房屋的风险。但是根据你的陈述,只是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律师见证,该房产可能属于限制转让的回迁房。这种性质回迁房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可能会被判定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去世后其子女主张合同无效,您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房屋产权的风险。


文章转自: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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